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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再提示

发布时间:2022/03/01 11:38:15 发布者: 点击阅读:

离退休教职工:

在本学期开学之前,我处发出了《关于春季开学时期进入校园的提示》,对春季开学时期防疫工作做了安排,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特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再做如下提示:

1.牢固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安全意识,不麻痹、不懈怠,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不聚集,筑牢自身健康安全防范之弦。

2.始终坚持“非必要不外出”、“返汉先报备”的基本原则。根据当前防疫形势,离退休教职工原则上不要离开武汉,确因事需要离汉的,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离汉前,请主动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做好自我防疫准备,并向片区工作人员报备去往目的地、时间、交通方式等。由异地返回武汉的,至少需要提前1天向居住地社区、片区服务工作人员报备(时间、交通方式、车次航班信息等),返汉后认真落实社区防疫管理规定。离退休教职工在旅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

3.严格执行“非必要不进校” 、“非授权不入校”的规定。离退休教职工确需进校办事、看病、开药的,须刷经授权的本人校园通行码或身份证,自觉配合门岗管理入校;离退休教职工确因急事进校有陪同人员或驾驶人员,或者委托子女进校办事的,需要提前1天报备相关人员姓名、车牌号、进校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等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仅限于次日凭身份证,配合门岗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等入校。

4.凡有发热症状,或不发热但具有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表现的,请主动报告居住地社区,由社区安排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切勿自行前往校医院或小型民营医院、诊所等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

5.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防疫举措落实;不信谣、不传谣,不在有关网络载体转发小道消息,共同维护导向正确的舆论环境。

特此提示。


                                                 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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