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年活动队:
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学校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主要活动场所,为保证学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老年团队对活动场地使用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中心使用原则
1. 老年团队日常活动与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组织的工作性活动在时间上重叠时,优先保证工作性活动开展;
2. 活动中心日常活动主要指老同志学习、培训、教学、技艺提高等;
3. 每个老年活动队原则上每周安排集体活动两次,每次为半个工作日。
二、申报审批
1. 各活动团队须于9月10日前提交《教职工活动中心使用申报表》;
2. 离退休工作处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各团队使用场地时间。
三、相关要求
1. 《教职工活动中心申报表》由各老年团队负责人填写提交;
2. 各活动团队须按审批的时间单元开展活动;
3. 未经批准自行组建的团队不得占用教职工中心相关活动场地。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