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老年大学管理办法(修订)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有关政策及精神,按照“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的要求,结合我校老年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北工业大学老年大学是学校对退离休教职工实施终身教育的组织形式,其性质为公益性的老年非学历教育。老年大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老年教育特点和要求,创新教育理念,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趣味性,对学员进行文学、艺术、科学、体育、养生保健等专业知识的教育和技能的培养,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
第二条 湖北工业大学老年大学以丰富和活跃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为宗旨,以“学习才艺、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增进友谊、终身学习、有益健康”为办学目标,坚持科学化、正规化办学,力求做到:教有方、学有用、体有康、老有乐,把老年大学办成满足我校离退休老年人文化养老、精神养老的有效载体和快乐之家。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条 湖北工业大学老年大学接受学校离退休工作处、校老年人协会及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参加湖北省和武汉市老年大学协会的活动,依照省市有关文件和学校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 湖北工业大学老年大学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设校长1名、执行校长1名、副校长1-2名,正副教务主任2名。
具体职责为:负责贯彻党和政府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老年大学的发展方向,决定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师聘任等重大事项,研究和解决老年大学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老年大学校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执行校长由离退休干部担任,副校长由校离退休工作处有关负责人、校老年人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正副教务主任由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和校离退休工作处有关工作人员担任。
第五条 老年大学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校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老年大学的日常行政、教务、财务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 老年大学各专业班级设班长一名,实行老年大学管理和学员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 老年大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学员收取一定的学费,用于支付教师课酬等开支;学费标准按备案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八条 凡是湖北工业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家属及周边其他单位的离退休老同志,本人自愿,并能坚持学习,遵守老年大学的规章制度,均可报名,办理交费注册手续后即可就读。
第九条 老年大学根据需要和条件开设专业,采取灵活学制。
每学期第二周(按湖工大校历周次,以下同)开始招生,公布招生专业、招生名额、上课时间和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报名人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专业。老生、新生可直接在各专业班级报名,也可到校离退休工作处报名。特殊情况下的招生开学另行通知。
第十条 报名前应认真了解专业情况,报名时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所选专业。在校离退休工作处老年大学教务副主任处办理交费手续后,即为我校学员。
报名后,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各专业的报名人数编班,公布编班名单。新增专业如达不到开班人数,则将暂缓开班,或成立兴趣活动小组。
第十二条 每学期第三周左右开始上课,每学期一般上课16次,每次1~2学时。
第十三条 如需试听的同志可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试听相关课程;第三周起非注册学员不得参加听课,亦不得参与本校组织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在校学习期间,学员应遵守学习纪律,尊重教师,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学习内容。
第十五条 学员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参加班级组织的课外练习、作品展览、汇演节目等活动,展示学习成果。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聘请热心老年教育事业,有丰富教学经验与学术造诣的校内外离退休教职工(含学校校在职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老年大学的任课教师。按课时支付讲课酬金。
任课教师职责:
1.根据本专业教学大纲,结合老年人实际,认真备课,因材施教,写出较详细的授课讲稿。
2.互相尊重,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3.教学中应注重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识规律,注重采取耐心细致、循序渐进、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讲授,既注意讲授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又要注意方法的趣味性、启发性。
4.精讲多练,联系实际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尽量使用直观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加强辅导,适当安排课内练习时间。
第十七条 班长一般由老年大学在离退休教职工中遴选,条件成熟时也可由所在班学员推选。班长在老年大学的领导下,协助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负责课堂管理以及学员、学校间的联络等事宜,根据需要组织学员小组开展辅助教学活动。
班长职责:
1.协助组织专业班级的招生报名工作、制定本学期专业班的教学内容、安排等工作。
2.协助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3.协助教师维持好课堂的教学秩序,保持清洁、整齐的课室环境。
4.了解、收集学员对教师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以便改进工作。
5.及时传达老年大学对班级、学员的要求。
6.做好其他班务工作。
第十八条 学员守则
1.上课时自带课本和学习用具,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向任课教师、班长请假或教务主任请假。
2.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认真练习、积极思考,提高学习效果。
3.认真自学相关知识,积极参加老年大学及各专业班组织的采风、展示展览、汇演等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4.尊重教师,建立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谦让互学,共同提高。
5.保持教室卫生,室内不吸烟。不带小孩、宠物进入教室。
6.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增强集体荣誉感。
7.主动完成教师及班长所安排的班务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老年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