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工作处依法依纪依规履职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受上级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监督,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公示制是指离退休工作处将工作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本部门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等予以公开的制度。
二.积极完善离退休工作处网站,安排专人负责,并在网站上开辟相应版块公示工作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等内容。
三.充分利用公告栏、会议以及夕阳红专刊等形式,及时公开公示党务、处务有关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将有关制度、办事流程图和机构设置等打印张贴上墙,并严格执行。
四.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公示,要经分管校领导审阅批准后,由离退休工作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具体实施公示。
五.根据工作实际,在网站设立处长电子邮箱,在办公场所设立处长信箱和投诉举报箱,并不定期利用电话、征求意见书、上门听取离退休老同志意见等渠道收集反馈意见。
六.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离退休工作处各岗位应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七.根据工作需要,各项公示应明确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