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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3 09:21:18 发布者: 点击阅读:次
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经校医院经与校财务协商,定于2月15日(本周三)报销门诊公费医疗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签字报销时间:2月15日(本周三)。 2.签字报销地点:校医院。 3.财务处报账大厅仅在2月15-16日设专窗14号集中报销医药费,过时不设医药费报销专窗,需叫号排队办理。 4.3月份到马房山签字报销门诊医药费。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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