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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10月份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16:19:55 发布者: 点击阅读:

 

经学校财务与校医院协商,202010月份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签字时间为1015日,地点在校医院三楼大会议室。

门诊报销需携带的资料:

1.学校的门诊病历;

2.转诊证明;

3.校外医院病历;

4.医药费原始发票;

5.药物及检查治疗的双处方(或明细清单)。

请大家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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