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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月份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4:05:50 发布者: 点击阅读:

 

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经学校财务处与校医院协商,20209月份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签字时间为915日,地点在校医院三楼大会议室。

门诊报销需携带的资料:

1.学校的门诊病历;

2.转诊证明;

3.校外医院病历;

4.医药费原始发票;

5.药物及检查治疗的双处方(或明细清单)。

    马房山居住的离退休教职工,可将报销需要的相应资料于914日前交胡新平同志,由其集中代报。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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