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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机动车辆通行进行重新授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09:23:14 发布者: 点击阅读:

各分会并离退休教职工: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辆进校管理,经学校研究:对前期已办理的所有机动车辆通行授权全部取消,对进校(学校北区、中区)车辆重新授权,根据学校保卫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机动车辆通行进行重新授权的通知》精神,现将离退休教职工车辆授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重新授权登记范围指需要从学校东大门进入校园,且离退休教职工本人为车主的车辆(每人限登记1辆),离退休教职工子女车辆(非学校在职教职工),暂不办理登记。

2.登记信息包括车牌号、车主联系电话、住址,核验“行车证”。

3.登记方方式:原则上以微信、qq、电话等线上报备登记相关信息为主。

4.登记联系人:(1)校本部:刘文忠59750275、13971209128;(2)离休干部、农机院、农机鉴定站:蒋兆兵15827448036;(3)原机械总厂:梅同胜59750281、15377060521;(4)后勤:姜利59750275、13971065575;(5)马房山:胡新平13986129932;(6)机电院:游洪波13349851105。

5.通过线上报备相关登记信息的,需拍照“行车证”点对点发送给各片联系人;线下登记的需要携带行车证登记。

6.登记时间:2020年5月22-5月26日。

7.各登记联系人应严格审查离退休职工本人车辆信息,严禁给其他无关人员登记车辆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车辆通行授权,学校保卫处将通报学校和纪委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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